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传染病
细菌性痢疾的诊断标准GB
来源:岳塘区疾控中心 时间:2015-08-26 15:11:41 作者:
细菌性痢疾的诊断原则为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诊断,确诊则需依赖于病原学检查。
(一) 流行病学史:病人有不洁饮食或与菌痢病人接触史。
(二)症状体征
1.急性非典型菌痢:症状轻,可仅有腹泻、稀便。
2.急性典型菌痢:急性起病、腹泻(排除其他原因)、腹痛、里急后重、可伴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部压痛。
3.急性中毒型菌痢:发病急、高热、呈严重毒血症症状,小儿发病初期可无明显腹痛腹泻症状,常需经灌肠或肛拭做粪检,才发现是菌痢。根据主要临床表现有以下类型:
休克型(周围循环衰竭型):有感染性休克症状,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皮肤发花、发绀等。
脑型(呼吸衰竭型):有脑水肿表现,如烦躁不安、惊厥、嗜睡或昏迷、瞳孔改变,甚至出现脑疝、呼吸衰竭。
混合型:同时出现脑型、休克型的征候,是最凶险的一型。
4.慢性菌痢:急性菌痢者病程超过2个月以上为慢性菌痢。
(三) 实验室检查
1.粪便常规检查,白细胞或脓细胞≥15/HPF(400倍),可见红细胞。
2.病原学检查,粪便培养志贺菌属阳性为确诊依据。
(四) 病例分类
1.疑似病例,腹泻,有脓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伴有里急后重症状,难以确定其他原因腹泻者。
2.临床诊断病例,,具有(一)、(二)和(三).1任何一项,并除外其他原因引起之腹泻。
3.确诊病例,具备(三).2和(四).2任何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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