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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示公告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来源:岳塘区疾控中心  时间:2015-08-28 08:42:47  作者:

 

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湘卫宣传发〔2015〕5号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处室,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计划生育协会,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3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4〕1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我省健康教育工作职责,促进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健康教育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各有关单位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健康教育协调组织,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设置承担健康教育业务工作的专业机构。未设置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要明确一家卫生计生机构履行本级健康教育业务职责。

(四)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为本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仪器设备和业务经费。

(五)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稳定健康教育专业队伍,有计划地培训健康教育专业人员。

(六)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和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定期督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将制定考核细则,严格组织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并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制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二)承担辖区内居民健康风险评估工作,为政府实施重大政策和项目提供健康风险评价。

(三)负责辖区内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等单位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四)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五)开展健康科普工作,负责健康科普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指导;开展健康科普信息的监测与甄别,对重要健康信息进行循证、筛选和传播;制定健康科普核心信息,建立、维护、推广健康科普信息资源库;对社会健康科普活动和科普信息进行评价和引导,承担重要健康科普活动的审核、组织和实施。

(六)建立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拟定区域内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七)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八)承担各单位、场所的控烟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履约工作。

(九)开展健康教育合作交流,承担相关合作项目的实施。

三、其他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主要承担的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把健康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内容,设置承担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设备和场所。

2.结合传染病防治知识,围绕各种疾病预防宣传日、救灾防病等中心任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制订健康教育措施,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控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针对慢性疾病,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行为干预工作。

(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的要求,制定妇女儿童健康教育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设置承担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设备和场所。

3.开展生殖健康与妇幼保健科普宣传、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服务和健康行为指导。

4.组织医务人员深入城市社区和农村,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对基层妇幼卫生计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

5.做好妇幼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和评价。

6.收集并整理健康教育工作资料和数据,做好健康教育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1.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日常工作范畴,设置承担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科室,配备专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设备和场所,建立院内健康教育网络。

2.将健康教育列入病区常规工作,贯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过程,对病人及其陪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

3.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咨询服务等健康教育活动。

4.对新进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培训。

(四)社区(乡镇)卫生计生服务机构

1.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健康教育场地和设施设备。

2.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考核评估。

3..制订社区(乡镇)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健康教育工作总结评价。

4.开展本社区(乡镇)健康教育基本情况调研和社区诊断,评估社区居民健康风险,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

5.建立社区(乡镇)健康教育活动室,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利用社区资源和媒介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

6.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我保健技能培训和行为干预,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承担上级布置的相关健康监测调查工作任务。

 

 

 

湖南省卫
生计生委

2015年1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

校对:徐小生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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